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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刘永红获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
2024-01-05 09:18 谢雪清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了一批单位和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我校南岭民族走廊研究院院长、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馆长(兼)刘永红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据悉,此次是自2018年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开展的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旨在表彰一批认真执行党和民族政策、扎实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全方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发扬我区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此次全区共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9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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